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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点击:

院属各系部:

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具体通知详见:山西省科技厅网站 (shanxi.gov.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要求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2024年度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具体支持方向如下:

(一)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1.支持方向:主要支持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县(市)及省级高新区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组织实施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跨区域研发合作。

支持的创新载体及区域包括:太原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高新区、长治高新区)、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县市(交城县、襄垣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盐湖高新区、尧都高新区、中北高新区、阳泉高新区)、创新型城市(太原市、长治市)、国家级企业孵化器及国家大学科技园。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8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2-3年。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1.支持方向: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开云(中国)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依托技术人才优势,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和领域,瞄准世界一流、国内空白、产业急需,牵头实施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尽快取得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和战略产品。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6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2-3年。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支持方向:针对聚焦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重点支持技术转移机构、科技特派员开展的科技活动,以及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4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2-3年。

(四)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面向我省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创新的重大需求,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且已取得一定研究基础,能为解决行业领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供理论支撑、破解关键科学原理、机理机制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4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2-3年。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负责人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六份,按要求签字后报送至综合楼8层科技产业部办公室,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yb@sxie.edu.cn。

申报网址: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

(二)申报时限

本计划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能在本批次受理时间期限内提交成功的进入下一批次。

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4年6月11日17:3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4年6月12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