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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开云官方注册创建“平安校园”实施办法

时间:2024/04/30 09:41:25  作者:  来源:   查看:  
内容摘要:开云官方注册创建“平安校园”实施办法

开云官方注册创建“平安校园”实施办法


为了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深化推进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积极为广大教职工、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和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晋综治委〔20042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晋教后勤〔201211号)、《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修订稿)》(20125月实行)、《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202391日实行)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主动适应新常态,扎实做好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深化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治稳定、机制健全、校园和谐、师生满意”的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创建“平安校园”,建立健全校园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院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火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达到“六要”目标:即法制教育要开展、内部管理要规范、教学设施要安全、安防设施要齐备、安全保卫要到位、周边环境要净化,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是学院党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善创建“平安校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学院成立创建“平安校园”领导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学院院长

副组长:其他院领导

成 员:各基层党总支书记、各二级部门(院系)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

部长兼任。

四、工作重点

各二级部门(院系)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大安全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树立“发展必须安全”的观念,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切实增强创建“平安校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平安校园”纳入整体工作的布局之中,作为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狠抓落实,强化追责,站在新起点,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创建平安处室、平安院系,把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提高一个新台阶。

(一)加大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力度

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强化学院安全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继续把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使安全知识进课堂,覆盖到每个院系、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要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等媒体以及普法讲座、安全教育讲座、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向师生进行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法治教育活动,动员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学院安全教育,努力构建“学院组织、部门落实、全员参与的“三位一体”安全教育工作网络。要针对学生的特点,开展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法制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犯罪。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创建“平安校园”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广大师生对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支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营造创建“平安校园”人人有责的校园舆论氛围,推动创建“平安校园”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和长效机制

要建立完善本部门(院系)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将本部门(院系)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将安全管理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院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部门(院系),特别是五管要害部门、消防重点部门要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完善本部门(院系)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组建有关工作机构和专门队伍,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避免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校园政治稳定工作

1.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各部门(院系)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切断错误思想观念的传播渠道,不断增强人员的抵制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教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普法知识培训,突出抓住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思想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和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同非法宗教势力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对学院的破坏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杜绝“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

2.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预防和化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各项防范制度。各部门(院系)领导要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好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靠上去,控制住、解决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本部门,杜绝“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突出重点,做好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盯防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对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盯防工作。一是继续关心和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问题,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他们能安心读书;二是加大对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学生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的宣传,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区就业;三是对于心理问题突出人员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以积极的态度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四是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消除厌学情绪,增强正能量;五是要建立实施重点学生一对一重点教育引导和盯防,建立档案,时时监督,随时掌握情况,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不准误报、迟报、瞒报、漏报,一旦发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

各部门(院系)要根据学院年度安全工作方案和学院综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对学院房屋、开云(中国)室、学生公寓、食堂、体育设施和电线、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要开展经常性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并建立台帐,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防范。

1.做好校园日常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保卫人员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外来人口管理,重点部位守卫、治安巡逻、交通管理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实行干部带班,全天、全年不间断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2.加大车辆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要强化校园内车辆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内行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道路的管理,要明确划分停车区域,严格停放秩序,保证校园车辆通行畅通。积极联合交警、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大门交通秩序的整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作“禁止停车”牌,力求取得良好效果。严禁电动车、电瓶进楼入室停放或充电、禁止电动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高空“飞线充电”等行为。

3.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日巡、周查、月检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结合定期查和随机查、自查和抽查、全面查和重点查、集中查与专项查等多种方法,加大对校园安全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敏感期、重要节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对大型活动的审批程序,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与稳定工作。

4.加强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大防范体系建设,防范于未然。认真学习、执行《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教育部28号令),按照消防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开云官方注册消防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各部门(院系)要建立义务校园消防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对学院义务消防员以及志愿者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消防水平。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良好状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坚持“日巡、周查、月检”的安全防范运行机制,定期对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增强防范火灾意识。进一步加强宿舍、办公楼等场所的用电管理,定期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危旧老化的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更新改造,禁止在宿舍、办公楼内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图书馆、水泵房、配电室、仪器设备多的开云(中国)室、食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仓库等重点场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当等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

5.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的窗口作用,一方面发挥网络沟通信息的渠道作用,优化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丰富校园网内容,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加强信息管理,落实上网实名制,杜绝各种非法信息的传播。

6.加强饮食、卫生防疫等其他防范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院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饮食安全的防范工作。一方面,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饮食从业人员的检查,必须证件齐备方可上岗。严格把好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各种食品、饮料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无”食品或过期劣质食品一律不能进入学校。另一方面,结合国家的疫情和卫生情况,要加大对防疫的研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对学院的环境定期进行消毒,根除传染病病源,杜绝重大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创建“平安校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各部门(院系)要从维护安全稳定、深化改革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全力配合共同抓,要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学院将加大对各部门(院系)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部门(院系)和个人,进行表扬并对其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同时,对不认真履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本部门(院系)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刑事案件等严重影响学院安全事件的,学院将启动问责程序,对所在部门(院系)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进一步激发广大干教职工投入创建“平安校园”的热情,为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开云官方注册创建“平安校园”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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