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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量: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必不可少的一个关键环节。为了加强毕业设计环节教学质量,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着力加强学生毕业设计工作,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为目标,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

1、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系成立由主任、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听取指导教师汇报情况,研究问题,总结交流经验,作好学生管理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期、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教研室负责。各教研室要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期,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包括选题、要求、地点、分组、指导教师等内容。组织指导教师讨论,落实计划,经系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3、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要深入实际,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

4、每一学生的题目确定后,填发系统一格式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列出课题的名称、设计内容,必要的资料与数据,论文或说明书的要求(格式要求按系规定的统一规格),图纸的要求,开云(中国)测试的要求,以及工作进程的规定等。

    5、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按任务书的规定执行。如确需改变任务书要求时,须由指导老师在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四周内提出,经系领导批准,方可改变;设计(论文)结束时必须达到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6、指导教师每月应定期向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汇报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各专业当设计(论文)进行到一半时进行中期检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7、各专业当设计(论文)答辩完成后,及时提交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二、选题工作

1、选题的原则

(1)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符合教学基本要求,题目应当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既能反映教学的基本要求,又要有一定的理论难度,应当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达到综合培养锻炼、提高智力的目的。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教师科研项目和系开云(中国)室建设的任务。也可以选择有生产背景、从实际中抽出来的自拟题,这类题目能使学生获得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训练。

(3)课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毕业设计时间出发,既考虑课题的综合性,又要在份量和要求上适当,不宜过深、过窄,要留有余地,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高质量完成设计(论文)任务。

(4)要注意因材施教,结合学生的实际进行选题。

2、选题范围

(1)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题目可以是工程设计类、理论分析类、开云(中国)研究类和设备调试性等;题目来源可以是校内、厂矿或科研单位;设计题目可以是真题真做,也可以是模拟性的课题。各专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尽量结合实际的原则,并争取真题真做。

(2)毕业设计安排时,可以几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但必须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分工明确,分量相当,避免相互抄袭。

3、选题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在各教研室内发动教师认真讨论,以保证题目选准、选好,切实可行。题目由各教研室确定后,报系审查批准。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让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最后决定具体的课题。对一些有特殊爱好,并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允许自选题目,但要与专业密切相关,经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列入计划,并给予指导。

三、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利用A4纸全部打印,页眉、页脚统一,页码居中,其他要求按“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执行。

2、设计(论文)装订顺序:外封面、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内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外封面按学院统一花色和格式,摘要不少于2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中英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篇。

3、设计(论文)中的插图一般要用计算机完成,图纸一般采用计算机作图,大图不少于1号3张,各专业可根据情况自行要求。

四、指导工作

1、指导教师人选

(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中级职称及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经过批准,也可以吸收部分有能力、胜任工作的助教参加。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准随意更换。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中、青年教师,系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定期检查他们的准备情况并指导他们工作。

(2)课题来自院外有关单位或由于学生人数、课题数目较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时,可聘请外单位或院内其他部门有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指导工作,系要有专人联系,协助解决指导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有关指导文件制订计划。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和技术经济指标、工作详细内容、进度计划或日程安排。

(2)认真审阅学生拟定的工作计划和总体方案等,经常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展程度,及时向教研室主任和系领导汇报。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疑和指导。要着重注意培养学生的能力,启发学生的独创性,特别是对课题进行中的关键环节要起把关指导作用,在具体工作上,又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工作的能力。

(4)当学生遇到一些涉及其它专业领域的通用问题时,指导教师要开设一些专题讲座或指定有关文献让学生阅读,以扩大视野、补充其知识不足,满足课题需要。

(5)坚持教书育人。要充分利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的有利条件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地思想教育工作,既教书,又育人。注意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带出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

(6)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向系答辩委员会汇报,对学生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设计质量等提出评语。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阅卷、答辩和评分。

五、答辩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的组织领导

(1)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委员会,成员由系主任、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组成。各专业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评审答辩工作组,成员由指导教师和相关专业的其他教师组成。

(2)评审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和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

(3)由评审答辩工作组,按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分别邀请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工程师为评阅人,进行评阅工作。

(4)各专业评审答辩工作组可分为若干个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答辩组组长、成员和设计(论文)评阅人均以本系现有教师为主。

(5)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性质和工作需要,必要时也可适当聘请有关厂矿技术人员、兄弟院校教师参与评阅设计(论文)和答辩工作,并事先报教务处批准。对聘请的技术人员和教师的条件是:学术作风正派,对专业业务知识有较深的造诣,具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

(6)系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评委员会须向系、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简化到5000字左右。推荐数量按学院要求执行,以便编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2、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要求

(1)为了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每个毕业生都要进行答辩。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才能准予参加答辩:

① 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合格。

② 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全部任务,并经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审通过。

③ 学生实际参加设计(论文)的时间,大于规定时间的一半以上。

(2)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限期在2~4天内答辩完毕。毕业答辩会可分若干答辩组进行,每个答辩组至少应有三名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答辩。

3、毕业答辩程序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学生要将全套设计(论文)成果(包括说明书、图纸、或专题论文、专题报告等)交指导教师初审;由指导教师向评审答辩工作组简要报告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基本情况;评审答辩工作组负责送交评阅人审阅;学生应于评审期间充分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评审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等。具体程序如下:

(1)宣布毕业答辩会开始;

(2)宣布毕业答辩“会场规则”;

(3)宣布毕业答辩组组长、成员名单;

(4)学生按事先安排的先后次序答辩;

(5)答辩休会,答辩组举行秘密会议,初步评定已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

(6)评审答辩工作组举行全体会议,最终确定各个毕业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并由答辩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学生答辩过程及要求

(1)学生答辩的时间安排:每个学生答辩的总时间为30分钟,具体过程和时间分配如下:

答辩学生按预先准备好的发言提纲报告设计(论文)题目,并简明扼要地汇报设计(论文)核心内容。(时间约为10~12分钟)

答辩组成员提出问题(时间约3分钟)

答辩学生作答题准备(不超过5分钟)

学生认真回答所提的问题(时间约为10分钟)

(2)答辩组成员提问范围和要求

各答辩组成员向学生所提的问题要有适当的范围,防止漫无边际,并要适当照顾专业各个方面的内容,一般可参考下列几方面进行提问:

有关设计(论文)中存在的概念模糊、阐述不清楚、依据不充分以及直接引用的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和设计方法等问题。

属于考核学生掌握与在校学习的课程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的设计计算方法方面的问题,或开云(中国)方法、测试方法等有关问题。

属于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考核个别优秀学生的能力或水平,允许提出较高深的问题,但应事先声明这仅仅是为了考核该生的能力水平或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不计成绩。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按五级分制评定,每个毕业生必须独立完成一份毕业设计(论文)。不允许用集体成绩代替个人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基本成绩(包括设计能力、设计内容、表达能力三部分)、学习态度、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

(3)为了实事求是反映学生的设计(论文)成绩,防止评分偏高、分数贬值,每位学生均按评分登记表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见附件)。

(4)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一般掌握评为优秀的设计(论文)比例以不超过全班(小班)人数的25%

(5)在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后,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组需要写出评语并签字。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初步评定后,暂不向学生公布,待系评审答辩委员会向院汇报并批准后,再予以公布。

(7)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确定后,成绩单由系评审答辩委员会、专业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共同签名,确认成绩。

(8)本暂行规定如与学院相关规定有冲突,按学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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