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公告
院属各部门、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山西省学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8号)和开云官方注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院保字〔2024〕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电动自行车管理。
具体公告如下:
1. 自2024年10月8日起,对所有未悬挂交管部门核发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告知所在部门教职工(含临聘人员、务工人员),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尽快去交管部门办理号牌,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 各院系负责人负责告知所在系部的教职工和学生,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尽快去交管部门办理号牌,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 下一步,学院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校内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请各部门、各院系负责人及时将此公告传达给所有教职工和学生。
保卫部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