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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系学生实习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量:

矿业工程系学生实习管理暂行规定

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和人才培养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结合的综合性教学过程和教学阶段,是实践教学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为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根据《开云官方注册学生实习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实习,开拓学生视野,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增进对本专业的进一步了解,增强学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学生实习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内容和时间进行,如有变更,需书面申请,经系和教务处同意方可执行。

二、实习组织与管理

1. 系负责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具体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由教研室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并填写《开云官方注册学生实习申请表》,实习前两周报系教学主任和主管院长同意后开展实习。

(2)组织编写实习指导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实习程序与时间安排;实习方法;实习纪律要求;实习安全保障措施;实习报告内容和要求;实习成绩考核办法等。

(3)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教风严谨、 学术业务水平较高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师人数视专业要求和实习性质而定,一般情况下,集中组织实习,每班应配备2名指导教师。

(4)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工作。各教研室在学生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会,讲明实习的目的及要求,宣布实习纪律和人身安全要求等事宜,明确职责及要求。

(5)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实习经费的安排与开支的审核。

(6)系教学主任负责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 指导教师职责

(1)执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实习前应提前联系实习地点并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出实习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实习的程序和具体时间安排;现场上课内容、地点及上课人等。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定期向系汇报。

(3)认真指导学生实习,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要经常检查学生实习和完成作业情况,指导编写实习报告。组织学生做好实习总结报告、专题总结等,批阅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

(4)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认真填写《矿业工程系实习质量调查表》,带队教师负责编写实习工作总结,并与十日内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学生实习成绩。

三、实习经费管理

1. 各专业实习教学经费实行预算制管理。各教研室依据实习计划、实习大纲要求,并根据实习教学的性质、人数、时间、地点等制定详细的实习经费预算,填写《矿业工程系实习经费计划(预算)审批表》,交系教学主任审批,实习经费应提前一周向学院财务处借款。

2. 实习教学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接纳实习教学单位的实习教学管理费、参观费,实习教学资料费、耗材费,聘请实习教学单位技术人员指导费及授课酬金等。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经费将不予报销。

3. 实习结束一个月内,实习带队教师应及时报销实习经费。各项实习经费的报销,要在经费预算表的范围内开支,没有列入实习经费预算及不能确认为合理支出的票据不予报销,最大限度地杜绝不合理支出。

四、实习方式与地点

1. 实习方式

各教研室根据专业的不同,在满足实习大纲要求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

集中实习方式即将实习班级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统一实习的方式。教研室需安排带队指导教师跟班进行指导。

分散实习方式即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独立实习的方式。教研室需安排指导教师跟踪管理,指导教师采取抽查形式,到实习地点检查实习情况并填写《矿业工程系校外分散实习检查表》,督促学生完成实习计划,抽查的学生比例不少于实习总学生的35%。

2. 实习地点

选择实习地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

(2)有教学实习基地的专业要在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无实习基地的专业应本着“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实习单位。

(3)优先选择生产正常、设备工艺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对学生实习重视且具有一定组织指导学生实习经验的企事业单位。

五、对学生的要求

1. 严格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按期完成实习任务。

2. 听从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的指挥,做好实习笔记,写出实习报告。

3. 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准在实习期间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系将给予严肃处理。

4.实习结束后应集体返校,个别学生需提前或推后回校的,必须经带队教师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

5. 独立外出实习的学生需每人填写《矿业工程系独立外出实习(设计)申请表及安全责任书》,由各教研室统一留存。

六、实习成绩评定及考核

1. 实习结束后,学生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及要求,提交自己撰写的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考核。

2.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专题总结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3. 对未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请假、缺席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以上者,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者,未能提交实习报告的学生,以不及格处理。

4. 实习环节有关教学材料存档工作按照《矿业工程系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执行。